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劉敏玲
  為提高自己在市場上的聲譽,彌補虧損,採用了“高買低賣”的模式經營,到處賒帳,先後騙取預付貨款400多萬元。5月4日,王某因涉嫌詐騙400餘萬元被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據王某供述,2013年9月份開始,他利用曾在某通訊公司做客戶經理的經歷,對外宣稱能拿到某通訊公司的低價合約手機,一方採取先拿手機後付款的方式以每台高出出廠價200元從某公司購進小米等系列產品,一方面又以每台低於批發價200元的價格賣給被害人劉某、唐某等人。交易幾次便取得被害人信任後,王某以先付貨款才能拿到貨為由,騙取被害人劉某、唐家某等人預付貨款400多萬元。
  檢察院認為,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隱瞞事實,以高買低賣詐騙他人數額巨大財物,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。  (原標題:衡陽一男子謊稱能拿到合約手機詐騙400萬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u97yubdp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